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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诡辩者引用名言时

来源::未知 | 作者:篮球滚球app|推荐对比预测软件* | 本文已影响
生活中常有争辩或辩论,这些论争有时合乎逻辑,有时也有诡辩搀杂其中。诡辩者在理屈词穷之时,往往引用名言对自己的观点、论题进行证明,“拉大旗作虎皮”,摆出自己与名人、与真理站在一起的架式,使对方“措手不及”而自己“绝处逢生”。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这里介绍几种化解的“招数”: 
  
    1.针锋相对法
    意即当诡辩者引用名言佐证时,反驳者则“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也引用名方论证反驳。这样把对方给你施加的难以辩驳的窘况,如法炮制地施加给对方。有一次, 几位男女朋友相聚,争辩起家庭教育中父母责任问题,女同胞一致认为父亲作为家长应承担主要责任,男同胞多数则持相反意见,双方都言之凿凿,相持不下,无论东道主如何“调和”(阐明两者都重要)地无济于事。忽一女同胞说:“我国古语就说了养不教,父之过而不说母之过,可见做父亲的肩负着教育子女的主要责任。”言者有点得意。男同胞们一时语塞,东道主连忙反驳:“这也不尽然。我们知道法国著名思想家卢梭,他在著名的教育著作《爱弥儿》中指出:母不母,则子不子,说明母亲对教育子女也负有责任。”这下,女同胞也语塞了。东道主接着阐明自己观点,“我们都可以证明父亲和母亲对教育子女有重要作用与责任,但是只强调一方而否定另一方,或者把责任推给另一方都是片面的。正如鲁迅所说:父母对于子女,应该健全的产生,尽力的教育,完全的解放。”这样旁征博引地反驳与论证,容易使对方心服口服。 
  
    2.推至极端法
    诡辩得出的结论是荒谬的,即使引用名言来印证也掩盖不了其荒谬性。某青年夫妇,因新婚不入,男的仍未改单身汉特性,下班后自由自在,不大沾家,甚至与哥们儿通宵娱乐,妻子不满地批评他,他还大言不惭地说:“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我虽然少有陪你,没干家务,可心中爱你爱得如冬天里的一把火。”妻子有些恼了,反驳道:“那你用不着回家了,去等我俩的感情长久吧。”这里她虽然说的是气话,使用的却正是推至极端法。 
  
    3.顺意反诘法
     如一青工常上班迟到,车间主任教育他:“你怎么总爱迟到?”青工:“睡觉睡过了头。”主任:“哦,为了睡舒服觉就承便耽误工人作时间呀?”青工(窃笑): “列宁不是说过嘛,不会好好休息就不会好好工作,我多睡一会正是为了更好地工作呀”。主任(沉着反击):“列宁好像说过那样的话,但他难道说过为了休息好可以耽搁工作时间的话吗?”(接下来是对青工进行理直气壮的教育)这里车间主任的反驳正是先承认名方完全正确,然后按照青工的实际情况指出列宁并没有说过符合青工行为的语言,并用反问句强化其咄咄逼人的气势,使对方无法狡辩,只得乖乖接受教育。《演讲与口才》1990年第10期第28页有一则征答题:青工小王有错不改、我行我素,朋友劝他:“小王,你不能这样啊!我们都是青年人,应当争口气,为什么总让别人说呢?”小王说:“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 对小王用名言来诡辩,我们的驳斥可以这样:“对,走正路、直路、好路,是不需要别人阻止和指指戳戳。但是,如果前面是悬崖与深渊呢?也不需要别人来劝阻吗?”先顺承其意,突然转折,加以反问而驳斥。 
  
    4.例证反驳法
    名言往往是从某种意义上说的,即其真理性有一定的局限,有时从另外的或更全面的角度看,名言也有片面性。但尽管如此,诡辩者引用名方,你也不宜直接反驳名言本身。如有段时间教育界强调智力开发,有人就引用爱因斯坦的名言“想象力比知识更重要”来证明培养想象力极端重要,显然是失之偏颇的。反驳时不妨用古今中外的伟人之所以取得伟大成就,其想象力与知识丰富都重要等来说明。如说,我们知道吴承恩具有超凡的想象力,写出名著《西游记》,勾画出一个色彩斑斓的天宫世界,塑造了众多活灵活现的神话人物,但他是凭没有知识或只有少量知识就想象出来了吗?姑且不谈他在语言文字方面的知识,也姑且不谈他在小说中涉及的天文、历史、建筑、地理、风土人情等知识,就是主要情节来源于玄奘和尚西游取经及有关孙悟空的传说,也正是作者靠多年的学习与走访、倾听而获得的。没有这些知识作支撑,吴承恩无论怎样想象也建构不起《西游记》的。运用此法时,要注意选例的典型性与丰富性,否则将降低说服力。 
  
    5.词句辩析法
     诡辩者引用名言归根到底是对名言的滥用。有时我们对名言本身词句加以辩析就可以看出名言不足以证明诡辩者的结论。如有个人十分固执,对一个显而易见的道理始终不予承认,无论众人如何阐述,他仍持偏见,末了,他还说“不要以为你们人多就可以说服我,一个伟人不是说过吗,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里。”对他这一言论的驳斥就可抓住“往往”二字,“这句名言说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里,并不是说一定掌握在少数人手里,也有可能不掌握在少数人手里。”另外,为我所需,断章取义是“文革”遗风,现今仍有一些人截取名人的话来证明诡辩言论。又如,某君曾高谈阔论:年轻人跳舞、打牌,自寻娱乐,总比无所事事,扰乱社会安定好,正像毛主席所说的“这要好好地推广。”你就可以不客气地反击说:毛主席可能说过这句话,但是请问他是在什么时间、地点,针对什么事说的?其中“这” 指什么?是指你所说的“年轻人该跳舞,打牌”吗?同志,奉劝你不要乱引用。 
  
    以上诸法属个人肤浅体会,仅供参考。也许你还有“高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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